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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按机制下调

发布时间:2021-04-01 作者:王 雪 来源:拉萨日报

3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21年3月31日24时起同步下调。

据了解,根据国家关于国Ⅵ油品升级要求,我区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全面销售国Ⅵ车用汽柴油。此次下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记者还了解到,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下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调整后的拉萨价区成品油销售价格为:

95号汽油每吨由10810.63元下调为10557.36元,每公升由8.11元下调为7.92元,每公升降0.19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0226.10元下调为9999.15元,每公升由7.66元下调为7.49元,每公升降0.17元。

89号汽油每吨由9652.05元下调为9425.10元,每公升由7.23元下调为7.06元,每公升降0.17元。

-35号柴油每吨由9451.80元下调为9192.20元,每公升由8.01元下调为7.79元,每公升降0.22元。

-20号柴油每吨由9129.75元下调为8883.00元,每公升由7.77元下调为7.56元,每公升降0.21元。

-10号柴油每吨由8709.80元下调为8474.40元,每公升由7.40 元下调为7.20元,每公升降0.20元。

0号柴油每吨由8224.60元下调为8000.40元,每公升由为6.97元下调为6.78元,每公升降0.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