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资料库>理论探索

争做“四有”干部推动公安工作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5-05-12 作者:次仁旺堆 来源:拉萨晚报

  谷文昌同志是人民的好公仆、干部的好榜样。在几十年的工作生涯中,他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创业、致力发展,廉洁从政、大公无私。他在担任东山县委书记期间,团结县委一班人,带领全县军民与严酷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成功地治理了风沙灾害,从根本上改变了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贫穷落后的面貌,为海岛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谷文昌同志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树立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伟大形象,彰显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品格。

  一、心中有党就是要对党忠诚,在党为党。对于我这样一个出生在农牧民家庭,有36年党龄的党员干部而言,说句内心话,每当学习像谷文昌、焦裕禄等这些优秀共产党员时,不仅会令我想起自己青年时期入党的场景,更会对党的恩情充满无限感激。自己能够有今天,固然离不开个人的努力奋斗,但更重要的是组织的关心和培养。组织对我有知遇之恩,人民群众对我有养育之恩。可以说,我个人所拥有的一切都离不开组织,没有理由不铭记组织的培育之恩,我坚信这点,所以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时刻心怀感恩、报恩之情,始终以大局为重,把个人的荣誉和进步统一于党的事业中,把党的关心化作工作的动力,兢兢业业、克勤克俭地干好各项工作。同时,更要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全市公安民警树立好榜样,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以党建的新成效带动公安工作发展上新台阶。

  二、心中有民就是要勤政为民,造福群众。谷文昌同志一句“不把人民拯救出苦难,共产党来干什么?”的誓言,不仅体现了党和人民的鱼水深情,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彰显出了共产党人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这也正是我们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一直走到今天的根本之要。对一名党员干部来讲,继承和弘扬谷文昌精神,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牢记“心中有民”,居官不骄,本色不褪,本质不变,始终把群众当“亲人”,在工作时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做人令人尊敬,做事令人信服,做官令人拥戴”的好公仆。落实到公安工作中,就是要把群众的安危时刻放在心上,始终牢记公安工作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把党的宗旨落实到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中去,坚持以民生主导警务,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更实的“安全红利”,公安工作才能创造出无愧于历史的业绩,公安事业才能不断发展进步。

  三、心中有责就是要敢于担当,务实实干。谷文昌同志常说:共产党人要敢于面对实际,对人民负责。”他之所以能够在东山创造出一项项不可磨灭的业绩,关键在于他敢于直视矛盾、攻坚克难、承担风险。这是一名党员干部对党的事业、组织重托的责任担当。作为拉萨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就要时刻牢记组织的信任、群众的期盼和岗位的重要,紧紧围绕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自觉地把公安工作置于到全市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保稳定、促发展”的职责使命;面对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遇到的问题困难,不推诿、不扯皮、不敷衍、不应付,以敢于负责的态度、善于攻坚的精神,全力推进队伍建设和公安事业实现突破。

  四、心中有戒就是要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关键在于遵规矩、守纪律,处理好公与私,情和法、利和纪的关系。具体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就是要认真对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时刻以法律规矩和道德准绳为标尺,自我警醒、自我约束、自我克制,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做一名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遵纪守法的领导干部。同时,更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市委“八项规定”始终放在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建设的突出位置,全面落实教育、监督、防范措施,加大队伍管理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道德素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不留死角,为公安业务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制度保证。

(作者:市委常委、区公安厅副厅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次仁旺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