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奴大解放 当家做主人

发布时间:2016-03-28 作者:万金鹏 来源:西藏日报

  57年沧桑巨变,57年风雨兼程。西藏民主改革以来的57年是顺应历史潮流、锐意进取的57年;西藏民主改革以来的57年是广大农奴当家做主、奋发图强的57年;西藏民主改革以来的57年是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得实惠的57年。

  一、西藏进行民主改革、解放农奴的历史必然性

  历史的车轮已驶入20世纪50年代,这是一个全世界人民都在为和平与发展而欢呼雀跃的时刻,广大西藏农奴依旧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天下大势,浩浩荡荡。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解放农奴已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一)进行民主改革、解放农奴是解放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早在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就与原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但在僧侣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中,西藏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百万农奴仍生活在极端贫困之中。地方政府、贵族、上层僧侣占西藏人口总数不到5%,却占有几乎百分之百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甚至对生产力的主体——广大农奴,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这使得整个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劳动者、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都被牢牢禁锢起来,没有任何先进性和活力可言。特别是作为生产力主体的广大农奴,缺乏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无法表现出应有的生产水平和能力。整个西藏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总量甚至处于逐年倒退状态,其腐朽、落后和反动程度已然超越了腐朽的欧洲中世纪。因此,进行民主改革、彻底解放农奴已成为改变西藏落后生产力面貌的必然选择。

  (二)进行民主改革、解放农奴是变革生产关系的应有之义

  民主改革前的西藏社会,由政教合一、僧侣贵族专制的封建农奴制度所统治。广大农奴人身依附于农奴主,连最基本的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受剥削、受压迫及不自由程度世所罕见。除此之外,封建领主们还利用手中掌握的一整套专政机器——军队、法律、法庭和监狱,对广大农奴进行无情压迫和残酷统治。貌似现代的统治方式与封建迷信、原始“神判”相结合,构成了当代世界最腐朽、最落后的生产关系。广大农奴虽然采取了消极怠工、请愿和控告、公开抗税抗债、杀死农奴主和官兵等由低级到高级的反抗形式,表现出争取生存权和人身自由的良好愿望和坚强决心,但缺乏先进思想武装、缺乏先进政党领导的他们始终无法自己解放自己,始终摆脱不了封建农奴制生产关系的桎梏。因此,打破反动腐朽的生产关系的束缚,进行民主改革,才能使广大农奴彻底解放。

  (三)进行民主改革、解放农奴是顺应世界发展潮流和中国发展趋势的必由之路

  20世纪50年代,世界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浪潮已悄然兴起。从“二战”阴影中走出的世界各国,正着眼于自身的发展。无论国家性质、经济基础和发展状况如何,各国普遍开始重视教育、重视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始注意发挥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刚刚获得解放的社会主义中国,在新老解放区广大农村相继完成土地改革、在城市中完成民主改革,广大农民和工人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神州大地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而和平解放前后的西藏,广大农奴的生活境遇并没有明显改善,依然在为生存权苦苦挣扎的他们,毫无民主、自由可言,劳动主体地位更无从谈起。与之相对应的是整个西藏的发展裹足不前,与世界发展潮流和中国的进步态势格格不入,已然成为世界上最落后的地区之一。进行民主改革,是广大农奴和西藏实现发展和解放的必由之路。

  (四)进行民主改革、解放农奴是西藏革命和斗争形势的客观需要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已在谋划西藏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根据西藏的历史发展及现实情况,并未急于进行民主改革,而是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西藏的支持、帮扶力度,为广大农奴解放构筑良好平台。

  党中央采取的这种“慎重稳进”的方针,体现了我们党原则坚定性和和政策灵活性的统一。但广大农奴要求民主改革的呼声依然强烈,上层反动势力抵触中国共产党、抵触民主改革的动向依然明确。即便如此,1956年底党中央仍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不进行改革,保持稳定。但上层反动势力却一再疯狂挑衅,破坏西藏发展稳定大局,无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广大农奴的正义呼声。1959年3月,原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撕毁了“十七条协议”,发动了武装叛乱。叛乱很快被平息,由此历史的天平彻底倒向广大农奴和进步力量,西藏进行民主改革的群众基础已经具备,条件已经成熟。

  二、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农奴解放的伟大革命和光辉成就

  西藏民主改革是一场伟大革命,使得广大农奴实现真正解放:获得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广大农奴实现经济解放,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封建农奴专制制度的废止使得广大农奴获得人身解放和政治权利,西藏人民真正实现当家做主;经济上的解放和政治上的自主使得广大农奴思想解放,促进了西藏社会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

  (一)生产力大发展是解放农奴的必然结果

  民主改革开始后,由于较早解决了广大农奴最为关心的土地和生产资料问题,确立了农牧民个体所有制,使得被压抑和禁锢的生产力诸要素均被解放出来,特别是广大翻身农奴的生产主体地位得到较好体现,使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西藏经济面貌在较短时间内就有了较大改观。到1960年,约有300万亩土地分配给解放了的农奴和奴隶,平均每人约3.5亩,其他生产资料如牲畜、农具等也分配给广大翻身农奴。同年粮食就获得了丰收,产量达到1.6亿公斤,比1959年增长27.5%;1960年全区牧畜存栏数达1050多万头(只),比1959年增长10%。广大农奴经济上的解放使得西藏经济从此迈上了平稳的发展轨道。

  西藏民主改革57年来生产力的迅猛发展,是人民生产积极性被激发、人民劳动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发挥的必然结果,是曾经的农奴实现经济解放后的必然追求。

  (二)人民当家做主是解放农奴的具体体现

  西藏民主改革开始后,西藏开始废除极为腐朽没落的生产关系,铲除“三大领主”的统治基础,使广大农奴彻底摆脱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真正获得了人身自由。同时,解散代表封建农奴制的政权,使解放的广大农奴追求政治自由和权利成为可能。1959年,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开始行使地方政府职权,这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在西藏的尝试,广大翻身农奴当家做主第一次具备了组织基础。同时,相继建立县、乡人民政权和农牧民协会等组织,确立了广大农奴当家做主的微观基础。1961年,全区各地开始实行西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普选,广大翻身农奴第一次获得了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1965年,西藏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及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标志农奴翻身解放、当家做主的梦想真正实现,农奴这一饱含血泪的名词也成为历史。

  西藏民主改革57年来,特别是自治区成立半个世纪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发挥了保障西藏广大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优越性,广大人民开始依法管理本民族事务。此外,广大人民还充分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特别是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已成为西藏干部的主体,藏族同胞依法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在组织上得到实现。1965年至今,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批准300多件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法规性决定、决议,在法律上保证了广大人民的正当权益。在自治区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93%以上。全区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大多数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曾经的农奴正以崭新的姿态履行当家做主的权利,而人民当家做主正是农奴在政治上得到彻底解放的具体体现。

  (三)社会和谐发展是解放农奴的实践归宿

  民主改革前,西藏的社会发展严重滞后,农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伴随着经济上的解放和政治上的自由,广大翻身农奴思想上有了很大转变,他们开始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西藏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滚滚洪流中,以自强不息的信念建设和谐、平安、小康新家园。广大农奴思想上的解放成为西藏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的先导,西藏社会的和谐发展与进步成为解放农奴的实践归宿和目的。

  民主改革的57年,是翻身农奴筚路蓝缕、艰苦奋斗的57年、是人民群众思想实现解放、共享文明成果的57年:在教育事业发展上,西藏扫盲人口覆盖率已达100%,具有西藏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的现代教育体系已经建立,广大人民普遍享受“免费”教育,“三包”经费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思想解放意识不断增强;在文化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上,不断繁荣丰富现代文化,传承创新民间传统文化,使得藏族同胞的精神财富得以发扬光大,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崭新面貌得以体现,人民群众思想解放、精神饱满的状态得以反映;在卫生事业发展上,城乡公共卫生体系渐趋健全,全区所有农牧民已参加了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合作医疗,西藏人口平均寿命由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35.5岁提高到68.2岁。西藏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是农奴解放的具体展开和表现,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创新和文明成果,真正开始实现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