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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司法为民初心  勇担公正司法使命
—访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贞明

发布时间:2025-10-13 作者:王香香 来源:西藏日报

“8月20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接见西藏政法干警代表,我就在现场。那一刻,我深深感受到党中央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西藏各族人民的深情牵挂。”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贞明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依然心潮澎湃,“全区法院将牢记总书记嘱托,不忘司法为民初心,勇担公正司法使命,为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书写美丽西藏新篇章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问:依法治藏是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要原则,西藏的法院审判工作如何更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要求?

答:今年也是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成立60周年。60年来,西藏法院系统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指引下,全区法院在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具体来看,一是队伍规模持续壮大,干警从最初的100余人发展到近3000人,加上1200余名聘用制人员,形成了更加完备的人才体系;二是人员结构不断优化,从传统的法官、书记员、行政人员,逐步细化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等,职责更加清晰,专业分工更加明确;三是机构设置更加健全,历经多轮改革,内设机构既符合中央顶层设计,又契合审判工作规律和西藏实际,运行效能持续提升。此外,智慧法院建设稳步推进。集控中心、科技法庭、远程视频接访、网上立案等一批线上平台陆续投入使用。

可以说,西藏法院在人员力量、内部管理、审判质效等各方面,真正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传统到现代的历史性跨越,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问:全区法院将如何把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审判执行主业中?

答:人民法院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藏稳藏兴藏,首先是要保持西藏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指出“西藏发展有自身特点,要从实际出发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为我们履行职能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区法院将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狠抓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全面提升司法质效。具体而言:一是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筑牢安全屏障;二是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和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方式促进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守护好西藏的碧水蓝天、雪山草原;四是强化边境地区司法服务保障,严厉打击涉边犯罪,妥善化解边贸纠纷,切实履行好捍卫祖国西南边陲的神圣职责。

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西藏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区法院如何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两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立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西藏工作指明方向;每年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为审判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全区法院干警始终铭记,西藏司法审判事业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党的坚强领导。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司法审判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同时,要在党的领导下持续推进改革,向改革要动力、向信息化要效率,主动担当、履职尽责,为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西藏全体法院干警有决心、有信心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扎实行动,为雪域高原的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