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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税务局
荣获“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6-03-02 作者:袁海霞 来源:西藏日报

本报那曲电 近日,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荣获“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那曲市税务局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机制,与四川成都、德阳、遂宁、眉山等地税务部门签订《东西部税收协作框架协议》,引进援助资金支持基层建设,并选派干部赴区外挂职锻炼,以跨区域交往交流为民族团结注入新活力。

精心打造的“税韵牦牛文化馆”民族团结教育基地,2024年被评为“那曲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接待各界人士参观超过2000人次。同时,在市、县税务局设置“民族团结政策专栏”,在办税服务厅设立13个“民族团结进步窗口”和14个“藏汉双语”服务窗口,推动文化互通与暖心服务同频共振。

此外,持续创新服务模式,在措多乡、尼屋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实践点”,构建“征纳互动+办税服务厅+税费服务e站”多元服务体系,将办税服务延伸至牧民“帐篷中”,变“最后一公里”为“最美零距离”。开设藏语“可视化答疑”直播间,累计惠及群众上万人次。组建“税青稞”志愿服务队,打造“行走的民族团结思政课”。

从城市到乡村,从窗口到云端,那曲市税务局以实际行动,在雪域高原上奋力谱写税务服务民族大团结、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