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拉萨市塑料购物袋管理条例》《拉萨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9月8日起施行,为维护法治统一,拉萨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废止《拉萨市禁止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购物袋管理办法》(2012年2月16日拉萨市人民政府第35号令公布);
二、废止《拉萨市养犬规定》(2016年3月30日拉萨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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