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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22 作者:范江英 来源:拉萨日报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规范拉萨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和使用,保障公务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市财政局印发了《拉萨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强化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的使用。

《办法》结合现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拉萨市实际,阐明了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的定义、租赁主体和租赁原则,从公务用车租赁范围、租赁管理、租赁标准、租赁审批程序、租赁结算方式、监督问责等六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八章二十三条。《办法》通过建立支出定额标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公务用车租赁活动的规范化、透明化和有效性。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