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6月25日会议研究同意,西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予以公布。
一、普通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本科一批:A类考生335分,B类考生410分。
本科二批:A类考生301分,B类考生315分。
专科批:A类考生238分,B类考生238分。
(二)理工类
本科一批:A类考生305分,B类考生400分。
本科二批:A类考生265分,B类考生310分。
专科批:A类考生214分,B类考生214分。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体类批次本科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本科二批的75%划定,艺体类批次专科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科批的70%划定。
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规定的,艺术类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即文化课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体育类依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文史类
本科:A类考生226分,B类考生236分。
专科:A类考生167分,B类考生167分。
(二)理工类
本科:A类考生199分,B类考生233分。
专科:A类考生150分,B类考生150分。
三、部队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本科:247分
(二)理工类
本科:206分
注:A类考生指区内世居两代(含两代)以上少数民族考生;B类考生指汉族及区外少数民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