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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起我市开通生育保险待遇 申领“跨省通办”业务

发布时间:2022-12-22 作者:齐永昌 来源:拉萨日报

12月2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丰富经办手段,提倡业务“不见面”办理,自2022年12月25日起,凡西藏参保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均可通过“西藏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西藏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任意一个线上业务受理渠道提交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无需参保职工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据介绍,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以前,我市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相关费用,需要先由个人垫付,再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现在,符合我市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职工,因急诊抢救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未直接结算而发生的现金医疗费用,可在网上自主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我市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范围的参保人,可在网上自主申报生育津贴待遇。

线上申领时,申领人可微信搜索“西藏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医保网厅”进入西藏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我的”,点击“授权登录”进行登录,点击“首页”进入,点击“生育待遇领取按钮”进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登记功能区。首次进入,点击“申请”按钮进行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依次填写相关表单并上传所需材料,完成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提交申请。根据回执单提供的收件人信息和地址,申领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经办人员收到邮寄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待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