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听取《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生出席并讲话。
会议汇报了“两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与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围绕“两个条例”实施以来的进展成效、经验体会等作了交流发言。
林生要求,要进一步坚持“四个纳入”,抓好“四个统筹”,发挥“三个作用”,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动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上来,发挥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要充分发挥社区接近群众、了解民情、洞悉民意的优势,教育引导群众做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