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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孜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7-04 作者:拉姆次仁 旦增德庆 来源:拉萨日报

7月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就达孜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建设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言人、达孜区委副书记洛桑旺丹介绍,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通过达孜区各族群众的共同努力,2023年,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严格评选,达孜区被命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有效期5年。

近年来,达孜区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持续深化“多彩达孜”十项活动、“感恩达孜”六项行动、“幸福达孜”六大视觉形象工程、“行走达孜”三条精品路线等实践活动,于2023年年底通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创建考核验收。

据了解,达孜区坚持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保护民族文化上下功夫,全面建设各族群众共有精神家园。同时,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享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与此同时,始终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公共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工作有机衔接、一体推进、相互促进。

“下一步,达孜区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党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全面落实‘四大工程’‘六项行动’工作要求,有形有感有效、用心用情用力进一步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成果,奋力为‘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洛桑旺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