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外部约束,同时要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体现了外因与内因辩证统一、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要求,为我们构建“内外兼修”的长效机制提供了科学指引。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加强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西藏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国家战略层面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和法规日益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健全。推动出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修订《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美丽西藏建设“1+8”制度体系,为守护高原生态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力武器。
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优美的生态环境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在雪域高原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互交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里的人们深知大自然的宝贵与生态脆弱,因此他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世代守护着这片净土。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风化俗,让人民群众在美丽家园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外部约束是充分激发内生动力的保障,内生动力是外部约束得以实施的基础。生态环境保护既靠他律,也靠自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科学内涵,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同时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共同书写美丽西藏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