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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6-04-21 作者:刘斯宇 来源:西藏日报

本报拉萨4月20日讯 20日上午,记者从拉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拉萨市首部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性法规,填补了相关立法空白。

据介绍,《条例》突出前瞻性与实用性,统筹市容环境、供水用气、绿化停车等多领域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动形成城市治理合力。同时,《条例》积极推动城市智慧化管理,明确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完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等功能,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作为高原特色城市,拉萨在《条例》中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强调市政设施、绿化建设等应体现地域文化与民族特色,优先选用乡土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

拉萨市司法局副局长索朗加措表示,《条例》坚持政治引领与体系构建并重,厘清市、县、乡、村四级管理职责,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同时,引入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推行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强化垃圾分类与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提升城市宜居安全水平。

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拉萨城市治理迈入法治化、智慧化、精细化的新阶段,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高原人民城市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