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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至31日期间拉萨市暂停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发布时间:2024-12-20 作者:齐永昌 来源:拉萨日报

12月19日,记者从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年末结转及财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开展,2024年12月25日至31日期间,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及各公积金受理银行网点将暂停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停办业务期间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及各公积金受理银行网点将暂停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从2025年1月2日起恢复办理公积金业务。

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醒,我市各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务必于12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因未及时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缴存工作而影响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