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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生育津贴实现“医保直付”
10个工作日内直发个人账户

发布时间:2025-07-18 作者:齐永昌 来源:拉萨日报

拉萨融媒讯 为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参保职工获得感,提升医保服务水平,7月7日起,拉萨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账户。截至7月15日,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已发放生育津贴51人次,累计金额达118万余元。

政策调整前,拉萨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需要先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个人,存在流程繁琐、周期较长等问题。实现生育津贴“精准直达”后,不再通过单位二次转发,确保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第一时间获得经济支持。

拉萨市医疗保障服务和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扎西次仁说:“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参保职工权益,拉萨市医疗保障局聚焦生育津贴发放流程中的难点问题,全面推行生育津贴支付流程优化改革,生育津贴从‘单位代发’调整为‘医保直付’,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至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目前政策已惠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形成全域保障体系。”

据了解,为了生育津贴能顺利拨付,我市设置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和西藏医保小程序线上、线下两种申请方式。其中,线上申请流程为:我市参保女职工在西藏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并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相关材料,并录入职工社保卡银行信息及联系方式。线下申请流程为:参保单位采集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即享受生育津贴时间)已发放的工资金额,并在《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中准确填报已采集的工资金额,由参保职工本人确认,并经参保单位审核确定后报送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经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市医保局提醒,生育津贴是国家为女职工生育期间提供的法定经济保障,参保单位应依法依规为参保女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