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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6-01-27 作者:晓勇 来源:西藏日报

26日,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至2月2日在拉萨召开。

受全国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委托,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孟晓林主持会议。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珠康·土登克珠、宗洛·向巴克珠、萨龙·平拉、阿旺、白玛旺堆、卓嘎、俞允贵、王刚出席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九次全会、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报告人;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报告人;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听取了自治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25年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和王君正书记的指示要求上来,全力开好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确保大会团结民主、凝心聚力、风清气正。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召开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要在遵章守纪上示范引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躬身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委员“懂政治、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重要要求。要坚决服从大会安排,模范遵守会议纪律。要细致谋划安排,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完成全部议程,于26日下午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