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区、市的各项民族政策,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的重要指示精神,求实创新,常抓不懈,教育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有力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全县呈现出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2013年被评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常抓不懈
堆龙德庆县历届领导都十分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切 实把民族团结作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石,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将民族团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安排专项经费开展此项工作,仅2015年就安排专项经费80万元。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利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每月一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民族团结意识和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积极性、主动性,模范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开创民族团结工作新局面,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丰富形式内容民族团结蓬勃发展
堆龙德庆县积极落实《拉 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立足该县实际,深入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始终做到“四个坚持”。每年九月,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民族团结宣讲组,组织该县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及个人代表深入学校、寺庙、企业、社区、驻地部队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深入学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僧尼及青少年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县委、县政府每年研究制定下发《堆龙德庆县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评选活动的意见》,由各行各业提名推荐,对该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的各族各界干部群众和社会各行 各业人士进行评选,组织召开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大力弘扬和表彰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2015年,该县共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0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78名、民族通婚模范家庭25户,投入表彰奖金203000元。目前,全县共有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不同少数民族之间通婚家庭249户。
该县大力提倡“双语”学习活动,推动各族干部群众互学语言文字,互教互学,互相提高。该县还深入开展了以“一宣讲、两结对、三连心、四恳谈、五解难”为主要内容的共产党员民族团结先锋活动,党员干部积极结对帮扶农牧民群众,设立了“民族团结结对卡”,进一步增进了干群关系。
落实民族政策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堆龙德庆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 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注重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保障少数民族的利益,促进民族团结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全县有干部职工1516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109人,占全县干部的73.1 。2012年以来,该县共调整提拔乡科级干部202人,其中少数民族120人,占总人数的59.4 。目前,该县五乡两镇党政一把手全部实现一藏一汉配置。
一直以来,堆龙德庆县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到思想到位、机制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了“三个离不开”思想,相互支持,亲如一家,共谱民族团结之曲,共唱民族团结之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堆龙德庆县根深蒂固、枝繁叶茂、硕果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