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今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将按缴费档次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为回应群众呼声,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按照“多缴多报、少缴少报”的原则,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实现应保尽保工作目标。经向自治区医保局报请“城乡居民参保群众按缴费档次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同意“各统筹地(市)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按缴纳最高档次保险费享受‘年度累计起付线100元、合规医疗费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300元’标准以下的按档次设定相关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规定。
市医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市参保的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的报销起付线标准为累计100元,参保人选择缴费320元档次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60%,选择缴费130元档次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4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起付线以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普通门诊费用由个人承担,而以前各缴费档次均报销产生合规医疗费用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