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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法治供给高效抓履职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发布时间:2023-09-22 作者:山南市人大常委会 来源:西藏日报

近年来,山南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需求,紧扣人大工作定位,依法履行法定职能,扎实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形有感有效向前发展。

着力于制度化开展,把工作机制有效建立起来。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第一议题”,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制定了“十四五”时期人大工作五年规划要点,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作为重要内容。每年1月份制定的年度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工作“四个计划”中,对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进行重点安排,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于法治化推动,把法定职能有效履行起来。2018年我市获得立法权以来,先后出台的《山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山南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等法规,对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等作出规定。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每年都对《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抓准抓实抓细“选题、检查、审议、跟踪、评价”,强化监督实效。

着力于常态化推进,把品牌行动有效开展起来。每年在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雅砻行”活动,各级人大紧扣活动主题,找准活动定位,在实现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开展自选动作,统筹兼顾抓好落实,形成市县乡人大三级联动机制,扎实高效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监督,形成监督工作报告,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着力于广泛化拓展,把代表力量有效汇聚起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表率作用,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人大代表在行动”两项活动。同时,为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设岗定责,全市人大代表共选“民族团结岗”5500多个,要求每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和做一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