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介会上,西藏自治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从产品目录、购买服务和支付渠道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参加西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可通过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本人或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成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产品个人账户余额须在3000元以上,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自治区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多默说:“自治区医保部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聚焦参保人员多元化、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研究制定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的政策和措施,将有利于加快构建我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此外,目前推出的2024年产品目录,均为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不带有任何投资理财性质和保险期内返还条款。参保人员可在手机等移动终端上通过“西藏医保”微信小程序完成选购和支付,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提供了高效医保服务,提升了便捷性。市民格旦说:“这对我们参保人员来说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我们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给自己再上一道保险,有了一份生活上的保障。”
这项政策既是对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保障能力的再次提升,也是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障补充作用的一次推进,将不断提升我区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首家实现项目落地的保险机构,中国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将严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增强“红线”“底线”意识,维护好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中国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党委委员李亚龙说:“我们将充分利用覆盖全区的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政策的宣传,发挥好商业保险补充保障的作用,为我区构建更为健全、高效的医疗保障体系作出保险业的贡献。”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根据保险产品实际运行情况,本着优化结构原则,建立评价机制,动态调整产品目录和支付政策,将更优更好的产品纳入支付范围,促进医疗保障供给多元化,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