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12月3日讯 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正式印发《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原有的2017版《预案》已难以满足当前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新出台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2017版《预案》进行了全面修订。
《预案》规范了应急处置流程,涵盖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后期处置等关键环节。明确事故报告时限与内容要求,强化风险监测与日常监管衔接;细化分级响应措施,包括食品召回、封存管控、医疗救治、治安维护等具体举措;完善善后处置、总结评估与奖惩机制,确保事故处置闭环管理。此外,《预案》还从人员技术、物资经费、医疗保障等方面明确应急保障要求,夯实应急处置基础。
《预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快速、科学、高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了明确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