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十四五”期间,自治区住建厅加大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对接力度,认真研究财政补助政策;督促各市地、县(区)项目法人单位编制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方案,要求各市地、县(区)结合实际以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标准改造一批老旧小区,增加小区内部绿化、美化、亮化及休闲健身等配套设施;组织多领域专家对年度我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据悉,各市(地)、县(区)项目法人单位经过前期摸排、调研,制定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了项目申报、资金筹集、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雨污分流改造、给水改造、路面硬化、照明工程、变压器扩容、公共厕所维修、车辆识别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