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12月28日讯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获悉,近年来,西藏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革命文物普查、认定和保护展示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全区已核定公布并挂牌立碑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55处。
据了解,迄今为止,全区已完成两轮革命文物普查,14个县区被国家公布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登记建档可移动革命文物1592件/套。自治区已建成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9个、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11个,实施46处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的保护展示工程,有效改善了革命文物保护状况。
自治区高度重视文物活化利用,注重物证守护、记忆重构与教育浸润相结合,通过开发革命文物文化创意产品,精心策划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陈列展览和云展览,举办全区“红色故事我来讲”及“‘青少年文物故事我来讲’小小讲解员”大赛等形式,使革命文物的教育功能不断增强,红色基因在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得到持续传承。
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许少国表示,下一步自治区将核定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点,继续用好红色资源,推动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高质量发展,让红色历史与文化精神在新时代焕发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