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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推行“质价相符”物业费共管试点

发布时间:2026-08-02 作者:张宇 董国峰  胡婉柔 来源:西藏日报

本报拉萨8月1日讯 近日,自治区住建厅联合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行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物业费共管新模式试点方案》,探索破解自治区物业服务领域“质价不符、收费不透明、矛盾多发”等突出问题。

新模式推行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银行等多方共管物业费,实现物业费收支全程公开,建立物业企业与业主双向约束机制,着力解决乱收费、低质高价、业主缴费意愿低等问题。

经各地筛选推荐,确定拉萨市城关区东郡文华府小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吉培社区雄孜热小区、山南市乃东区德吉小区、林芝市巴宜区林芝花园小区、昌都市卡若区达玛拉花园为试点小区。那曲市、阿里地区将结合本地实际,适时推行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