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边疆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也是西藏统筹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核心抓手。2026年恰逢西藏和平解放75周年,西藏历经七十五年奋斗,彻底完成从黑暗农奴社会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历史性跨越。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落地实施,全区各级各单位同步深化落实2025年修订施行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立足历史、理论、实践三重维度用好两部法治规范,能够持续凝聚全区各族群众思想共识,筑牢祖国西南边疆安全屏障,具有鲜明时代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夯实理论根基,以多元一体理论把握民族工作本质逻辑
部分外来民族划分理论基于单一民族国家视角,无法完整解释我国数千年各民族交融共生的独特发展历程。中华民族的演化是持续融合、共生共存的动态过程,各民族不存在永久割裂、固定不变的族群边界。全国各民族呈现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混居的分布特征,西藏作为汉、藏、回、门巴、珞巴等多民族长期共同生活的典型区域,特殊地理环境与千年交往历史,决定了互助共生是各族群众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
费孝通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标志性成果,也是我们处理民族事务的根本理论遵循。“多元”指代各民族孕育特色民俗、文化禀赋,藏戏、唐卡、藏医药等民族特色文化都是中华文化有机组成部分;“一体”指向各民族同根同源,共同归属中华民族大家庭。多元与一体辩证统一、不可分割,为西藏有形有感推进民族团结工作提供清晰学理指引。
二、贯通历史脉络,四维交融史实阐释共同体生成路径
做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必须立足数千年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厘清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内在逻辑。结合西藏发展历程,可从四个维度梳理清晰史实脉络:
第一,经济互通构建利益共同体。茶马古道打通高原与区外流通通道,芒康千年盐井的盐粮交换,直观见证汉、藏等各民族依托商贸形成紧密利益纽带,长期造就“三个离不开”的客观现实。跨区域茶叶、丝绸、盐铁贸易,让高原与区外各族群众形成相互依存的经济联结。
第二,日常互鉴凝聚共处共识。千百年来,西藏各民族互通语言、互学习俗,持续的民间往来不断消弭族群隔阂,邻里共居、节庆同庆成为高原生活常态。
第三,共通价值塑造精神共同体。尊老向善、守望相助、崇尚和合是跨越族群的共同价值,汉藏文学、艺术、历史文化长期双向浸润,沉淀形成各族群众共享的精神底色。
第四,制度传承筑牢治理根基。古代边疆羁縻治理经验,与当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脉相承,为新时代依法治藏、凝聚各族同心力量提供稳定制度支撑。
以上四维史实,构建贴合我国国情、适配西藏区情的民族发展图景,为法治赋能民族团结工作提供厚重历史支撑。
三、研判时代变局,直面边疆民族工作两类现实议题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日趋复杂,西藏作为全国反分裂斗争前沿阵地,民族团结工作面临全新考验。
从外部环境看,三股势力与狭隘民族主义思潮持续渗透,敌对势力刻意借民族议题制造认知对立。我区必须长期坚守思想防线,常态化开展反渗透、反分裂宣传教育。从区内工作实际看,首要任务是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完整讲清五个共同核心史实,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中华历史、共同创造中华文化、共同培育民族精神。
与此同时,部分群众在文化交融进程中,对本土民族文化传承存在顾虑。西藏和平解放75年来,我区依靠法治体系系统性保护非遗传承,藏医药、藏文字、传统歌舞、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活态传承。实践充分证明,对中华文化的整体认同与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互不冲突。我区要持续推进文化润藏工程,用身边鲜活案例消解群众文化焦虑,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发展局面。
四、法治赋能实践,依托两部法规推进模范区创建提质增效
2026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标志民族团结事业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该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核心主线,把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上升为国家意志,明确民族团结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我区以这部国家法律为统领,配套落地修订后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将模范区创建成熟经验转化为法定举措,把法治思维贯穿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全过程,围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四个维度精准施策。
(一)坚守民族平等,筑牢民族团结法治底线
我们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严格落实各民族一律平等基本国策。我区持续完善民族团结配套制度,依托双语普法、农牧区巡回宣讲、校园和企业法治课堂等载体,推动两部法律法规贴近群众。政策层面,我区保障各族群众平等参与基层治理,均等享受乡村振兴、兴边富民、对口援藏带来的发展红利,从制度层面消除各类民族歧视隐患。
(二)深化民族团结,汇聚西藏发展整体合力
全区持续厚植“三个离不开”思想,常态化开展“五个认同”宣传教育,全域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我区精准落地边境小康村建设、农牧民增收、对口支援等惠民政策,边境一线各族群众携手守边护边,卓嘎、央宗姐妹成为国土守护、民族团结的时代典型;拉萨培育八廓古城“石榴巷”、达热大院等互嵌式示范院落,各族邻里共庆节庆、互帮互助……
(三)促进民族互助,推动各民族全方位互嵌交融
我区搭建产业合作、文化联谊、青少年研学、志愿服务多元交融平台。各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民族手工作坊、乡村文旅项目中,汉、藏、回、门巴、珞巴群众合伙创业、互帮互学,成为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实践载体。城乡社区常态化组织集体劳动、邻里联谊活动,推动各族群众从浅层往来转向全方位深度交融,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四)维护民族和谐,筑牢边疆长治久安法治屏障
全区坚定不移完整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恪守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重要原则,同步开展正确历史观、反分裂常态化教育,系统解读“四个共同”完整史实,向群众讲透“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底层逻辑。依托两部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普法,立足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定位,统筹高原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持续巩固民族团结、社会安定、边境稳固的发展格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战略性基础工程。2026年作为西藏和平解放75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元年,我区迎来以法治驱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的关键节点。
新征程上,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根本遵循,以《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为实践抓手,持续夯实理论根基、创新基层实践载体,把西藏依法促进民族交融、保障群众权益、化解民族领域风险的成熟做法提炼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经验。全区上下有形有感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引导各族群众同心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合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
【作者单位: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