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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促团结 育人担使命
——拉萨师范学院践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发布时间:2026-09-22 作者:小拉姆次仁 齐永昌 来源:拉萨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以法律形式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对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五个认同”作出了系统规范。作为西藏基础教育师资培育阵地,拉萨师范学院将这部法律融入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各环节,依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文化育人,让法治精神扎根校园,让共同体理念浸润师生心田。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新时代民族团结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培养西藏基础教育师资的高校,我校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育人主线,立足高原地域特色和师范办学使命,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耕红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西藏特色民族文化融合育人体系,全力构筑各族师生共有的精神家园。”拉萨师范学院信息技术系教师云登诺布说。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门就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出规定,引导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按照法律要求,拉萨师范学院将红色教育定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充分挖掘利用西藏本土红色教育资源,常态化组织师生前往清政府驻藏大臣衙门旧址、林周农场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研学、主题党日与思政实践教学活动。师生们在实地研学中重温峥嵘岁月,在沉浸式学习中真切感受在党的领导下西藏发生的历史性跨越。学校还联合国家大剧院开展红色歌剧直播观演、红色文艺进校园等活动,以文艺赋能思政教育,让红色基因浸润师生心田,厚植爱国爱党的情怀。

依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各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互鉴的法治精神,学校搭建多元文化交流平台,举办民族文化宣讲、传统技艺展示、多民族文艺汇演等活动,尊重文化差异、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依托校际交流,推动高原民族文化与区外优秀文化双向互鉴,不断增强各族师生的“五个认同”。

法律明确,国民教育体系要全程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拉萨师范学院牢记师范院校育人使命,将法治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思政课与学生日常管理。依托一站式学生社区,以多样化育人举措,让民族团结理念随毕业生扎根基层,成为学院服务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注脚。

“立足师范初心,传递同心理念。我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全面融入思政课程和日常育人管理。依托一站式学生社区育人平台,通过思政宣讲、主题班会、心理疏导、学业帮扶等全方位育人举措,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让每一位学子都能成为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中华文化的传播者。”云登诺布说。

作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基石。在师范教育这片沃土上,法治育人的实践持续推进,法治思维不断融入校园育人的方方面面,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将法治观念、团结情怀内化于心。

云登诺布表示:“学校将持续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法治遵循,深化文化育人、思政育人,不断夯实各族师生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构筑各民族共有共享、同心共建的精神家园,为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培育优质师范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