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理念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蕴含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关键密码。立足雪域高原实际,依法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就要将法治精神融入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价值导向转化为群众可感知、可践行的现实图景。
翻开历史的篇章,西藏各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就是参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缔造的过程,就是共同创造中华灿烂文明的过程。这部法律以“五个共同”系统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历程,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提供法理支撑。我们要持续抓实思想引领,面向农牧民群众、在校青少年、宗教界人士等深入开展“五史”宣传教育,讲好各民族共同开拓疆域、共同守护边疆的鲜活故事,进一步找准宣传教育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不断夯实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根基。
坚持依法治藏,推进我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把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抓牢法律蕴含的精神内核,我们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只有集全社会之力不懈浇灌,才能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雪域高原常开长盛;只有每一个人都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音符”,才能谱写社会大局持续长期全面稳定的新乐章。该法通过一系列条款,明确了机关单位、乡村社区、学校课堂、宗教活动场所以及每一位公民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放眼雪域高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成为群众日常生活常态,“民族团结人人有责”正成为各族群众的共识。面向未来,我们要倍加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从各自领域、各自实际情况出发,从身边小事做起,以点滴汇聚汪洋,撑起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远航的风帆。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们不能仅停留于法条研读,而是要推动法治理念走进田间地头、浸润千家万户,将思想共识凝聚为守护神圣国土、建设幸福家园的实际力量,汇聚各族群众同心同德的磅礴合力,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西藏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