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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标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经验启示

发布时间:2026-10-12 作者:自治区党委党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来源:西藏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印发专项工作方案,进行系统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促进法》,既是政治任务,也是实践课题;既要解决“知不知”的问题,更要解决“信不信”“用不用”的问题,要求我们坚持系统观念,从对内普法、对外宣介、贯彻落实等层面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法律精神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转化为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

学习宣传是法律实施的前提。今年9月,自治区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促进法》,强调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各地各部门坚持突出重点、覆盖全域,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用得上的日常认知。

“关键少数”先学一步,带动全区党员干部把握核心要义、增强法治意识。《促进法》被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在职培训,在各类主体班次中设置专题课程。同时,以模范区创建“十进”为主阵地,推动《促进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等。今年3月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882场,受教育群众25.8万余人次。

对内普法凝聚共识,对外宣介展示形象。西藏以事实讲好团结故事,主动回应国际关切,从被动回应转向主动设置议题。启动“石榴花开·籽籽同心”网络主题活动,在微博、抖音、视频号等平台开设话题,深入田间地头、牧区帐篷、项目一线,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记录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生动故事。通过多平台联动传播,涉藏正面声音在网络空间持续扩大,为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针对境外势力散布的不实言论,西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揭露和批驳各种虚假叙事与恶意炒作,用真实的数据、鲜活的案例和权威的声音有力回击各种歪曲抹黑,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维护西藏各族人民根本利益。通过构建多语种、多渠道、多形态的对外传播体系,持续向世界展示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让国际社会从“听见”西藏声音走向“听懂”西藏故事,让真实、立体、客观的西藏形象深入人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的关键在于转化。西藏坚持将《促进法》的制度要求与已有的地方立法实践有效衔接,推动法律精神转化为可操作、可考核的工作机制。深入拓展交往交流交融载体平台,精心组织实施“三项计划”,持续擦亮“高原红石榴”少数民族参观团品牌。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深入推进新时代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深化教育、医疗等领域区内外协作,推动各族群众在共同发展中加深情感联结。坚持依法治理,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自治区司法厅等部门将《促进法》纳入全区“九五”普法重点内容,结合“‘典’亮法治营商环境”等专项普法活动,以案释法,解读群众身边典型案例。加强基层法治阵地建设,发挥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作用,推动法律条文转化为各族群众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促进法》的颁布施行,将民族团结进步要求从政策倡导进一步上升为法定责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西藏学习宣传贯彻《促进法》的实践表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理、共同发展、内外联动、基层创新,才能推动法律精神落地生根。

(执笔:才让拉措 索南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