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是自治区党委从推进全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出发,为进一步夯实基层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就我市而言,认真贯彻落实这一决策部署,是全市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效能建设年、创先争优、基层党建年和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大力实施“三项工程”的拓展和深化,对于进一步形成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合力,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具有极其重大的影响。为确保全市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特制定如下宣传报道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推动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发展、维护基层稳定、加强基层建设为主题,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围绕“五项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为全市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中央、区市党委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的重大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1、宣传党中央、区市党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的重大战略部署。
2、宣传各级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
3、宣传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推进方式、安排步骤。
4、宣传市委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的工作会、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总结会等重要会议。
5、宣传市委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的重要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深入宣传各县(区)各部门在落实建强基层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寻找致富门路、进行感恩教育、办实事解难事五项任务中的成效。
1、深入宣传各县(区)各部门对这次活动的认识体会、实际行动和采取的措施。
2、充分宣传各县(区)各部门的新认识、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积极宣传报道我市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解决影响和制约农牧区基层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实际效果。
3、深入挖掘提炼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重点树立一批在全区、全市具有较大影响的优秀典型。
(三)深入宣传区市领导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
宣传区市领导深入各地检查指导和督查调研的情况;采访报道区市领导对开展这项活动的新观点、新思路和重要言论。
三、宣传阵地
1、市直媒体宣传报道:拉萨晚报、拉萨电视台、拉萨人民广播电台、拉萨政府网、《拉萨宣传》等。
2、邀请新华社西藏分社、人民日报西藏记者站、中央电视台西藏记者站、西藏日报、西藏电视台、西藏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赴我市各驻村(社区)工作组采访,力争实现中央、自治区级主流媒体上稿新突破。
四、宣传形式
(一)开设专栏。拉萨晚报、拉萨电视台、拉萨人民广播电台、拉萨政府网、《拉萨宣传》等市直媒体要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上开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和“强基惠民和谐发展”、“党员风采”、“时代先锋”、“走基层看变化”等专栏,对这项活动进行全面、集中、深入地宣传报道。
(二)深度访谈
1、对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采访。具体采访对象由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
2、对八县(区)主要领导进行采访。
3、对市直单位10个以上部门负责人进行采访。主要是: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科技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旅游局、教体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等。
4、对4个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采访。与市政府、市工信局、国资委对接,由其提供具体采访对象名单。
5、对4个外来客商进行采访。与市工商联对接,由其提供具体采访对象名单。
6、对3个以上社会各界相关人士进行访谈。与市委统战部对接,由其提供具体采访对象名单。
(三)典型宣传。紧紧围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确定的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对各县(区)、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实落实五项任务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对重点项目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的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投身这项活动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典型引路、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评论。以建强基层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寻找致富门路、进行感恩教育、办实事解难事为主要内容,及时撰写评论员文章,深入开展评论和言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协调配合。配合市委宣传部为上级新闻媒体提供便利。
五、宣传安排
(一)新闻宣传。全市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的宣传报道从2011年10月下旬启动,暂定持续到2014年10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市内各新闻媒体统一挂“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专栏和专题,安排重点版面、重要时段和较大篇幅,及时报道驻村(社区)工作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进展、重要动态、典型经验等,并根据活动进展以及媒体各自特点因地制宜地开设子栏目。
2、各县(区)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办公室要及时向市委活动办公室以及市内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典型材料等,以确保日常宣传报道的时效性,形成宣传报道的合力。
3、市内新闻单位及各县(区)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办公室,每月末向市委强基办材料宣传报道组报送当月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宣传报道情况,市委强基办及时总结本月宣传报道情况,对下月宣传报道进行重点提示。
4、组织系列采访活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系列采访活动,集中报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推广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理论宣传
开设理论专版。拉萨晚报、拉萨电视台、拉萨人广播电台、拉萨政府网站、《拉萨宣传》等在活动期间开设“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理论专版,约请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撰写理论文章。
(三)社会宣传
1、以举办座谈讨论、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造势。
2、广泛开展户外宣传。充分利用社区、街道、行政村(社区)宣传栏等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宣传标语、口号。
3、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先进典型的宣传。及时挖掘、推介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示范村(社区)、优秀党员,开展先进典型巡回报告会。
(四)网络宣传
1、拉萨政府网站、拉萨党建网等市内主要新闻网站和党建网,统一开设“创先争优强基惠民”专题网页,集纳活动动态、媒体报道、简报、评论、综述、理论文章、学习资料等内容。
2、开展互动宣传,相关网站互动交流栏目中开设“创先争优强基惠民大家谈”专题。
(五)对外宣传
积极配合区党委强基办做好境外媒体来我市采访的接待和信息服务,重点提供我市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中涌现的重大典型和相关线索。
六、近期宣传报道重点安排
全市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历时三年,每年一批,分三批进行。今年为第一批,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报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从2011年10月开始到2102年2月,重点做好活动启动阶段的宣传报道。这一阶段,市属主要新闻媒体要统一开辟专栏,拉萨晚报要配发评论员文章,拉萨电视台、拉萨人民广播电台要摘播评论员文章。各新闻媒体一要做好我市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的宣传,二要重点做好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精神,积极动员、迅速行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及时进驻到位、开展工作的宣传报道,为全市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轰轰烈烈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从2012年2月到9月,统筹做好活动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这一阶段,市属主要新闻媒体要在前一阶段宣传的基础上,继续统一开辟专栏,充分反映在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加快基层发展、帮助群众增收致富、加强基层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水平等方面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等。
第三阶段:从2012年9月到11月,统筹做好活动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这一阶段,市属主要新闻媒体要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继续统一开辟专栏,对活动开展一年来的成效进行梳理报道。在宣传报道中,要深入挖掘驻村工作组在驻村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和好经验、好做法。报道要结合区党委、政府出台的惠民政策产生的效果进行;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措施及农牧民群众得实惠并切实感受到“惠在何处、惠从何来”、衷心感谢共产党的生动故事来进行。
此后2年的宣传报道工作原则上分为驻村工作交接、新一批驻村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以及驻村工作取得的成效三个阶段来进行宣传,具体报道方案另行制定。
七、组织方式
整个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由拉萨市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区)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各县(区)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
市委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材料宣传报道组(设市纪委办公楼六楼,电话:6346932,邮箱:lasaqjhmb@163.com),主要负责各类材料、领导讲话、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制定宣传报道方案、组织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报道;牵头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有关新闻宣传工作;协调自治区新闻媒体支持做好拉萨市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的宣传报道;以及做好信息的收集、编发、上传、下达。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区)、各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这一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进行周密安排,要统筹兼顾,科学策划,精心组织。各新闻媒体要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与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材料宣传组建立联系机制,确定联系人,定期与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宣传部门的联系,有序推进宣传报道各项工作。
(二)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新闻单位要按照本宣传报道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各自的具体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好宣传报道工作,并将方案于11月15日前报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把握导向,突出重点。要全面、准确体现区党委、市委的精神,围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主题,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握好宣传基调和口径。要突出成就性宣传,突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民生改善宣传,突出强基惠民活动工作内容的宣传等。
(四)协调统一,形成合力。全市各级各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全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要加强互动,使宣传报道形成合力,形成声势。传统媒体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了解群众得思想情绪、愿望呼声,准确把握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正面引导。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要充分发挥优势,通过及时转载、跟进报道等方式,放大主流媒体声音。
(五)把握原则,严守纪律。严格遵守宣传报道的政策和规范,严守宣传纪律,重要敏感问题严格按照统一口径报道,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要稿件按程序送审,始终保持正面宣传的强势。
(六)改进创新,增强效果。对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的宣传报道要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把宏观与微观、事实与观点、过程与结果结合起来,下功夫采访、撰写、制作,做到有声有色、真实可信。
九、宣传经费
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宣传经费由日常专项经费支出,如需组织大型专题性集中报道活动,可由各级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专项经费给予适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