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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出台《轻微刑事案件 快速办理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11-07 作者:齐永昌 来源:拉萨日报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案效率,近日,城关区人民法院结合城关区刑事案件办理实际,主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沟通,积极探索如何对轻微刑事案件再简化诉讼程序,共同探索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城关区刑事案件规范化管理,制定并出台《城关区法院、城关区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城关区内的刑事案件按照案件情况实行繁简分流,对符合《办法》要求的案件专人办理,实现规范、高效、专业的办案目标;《办法》细化明确了轻案快办组的受案范围,如案情简单、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取保候审案件、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条件且犯罪嫌疑人对快速办理无异议的案件,同时罗列了不应快速办理的案件类型等;《办法》将办案期限的缩短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压缩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办法》充分发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节约司法资源方面的优势,如简化审查报告、简要宣读起诉书、简化法庭审理程序,采用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等,力求尽可能节省不必要的或重复性工作,大大提升刑事案件办案效率。

《办法》的出台是城关区法、检两院落实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重大突破。下一步,城关区法院将在《办法》基础上,不断拓展繁简分流案件的范围,通过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办案水平、办案质效,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