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以来,我区坚持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通过就业带动、消费促动、项目拉动等挖掘增收潜力,不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今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11元,同比增长8.4%,增速排全国第2位。同时,坚持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强化主体培育、产业管理、融合发展,持续做好“土特产”文章,打牢乡村振兴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今年我区“三农”工作来之不易的成绩进一步提振了我们推进乡村振兴的精气神,为我们奋力开创我区“三农”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支撑、增添了底气。
“立政之本则存乎农”。农业是国之根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只有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才能支撑起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幸福安康。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在切实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推动农业农村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创造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学习和运用“千万工程”的重要性和关键性,并结合西藏实际,千方百计推动农牧业增效益、农牧民增收入、农牧区增活力,让群众在乡村振兴中获得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作为主体力量,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乡村振兴的不竭动力。我们要在充分尊重农牧民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格局等方面创新探索、主动作为,并在鼓励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各项事业的进程中,提高群众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