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然环境的极端性、民族文化的活态传承性、治理任务的复合性及国家战略功能的不可替代性,西藏现代化进程必须探索符合区情的社会治理新范式。
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依法治理。依法治理是推动长治久安的法治引擎,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构建普惠性、专业化的法治基础设施,为西藏实现依法治理提供关键支撑。通过探索构建实体、热线、网络“三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西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法治理社会提供了制度保障。以拉萨市为例:截至2024年,建成市县乡三级实体平台75个,并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设立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基层站点发放“便民联系卡”,优化办事流程,简单案件实现当天申请、受理、指派,解决群众“办事慢、来回跑”痛点。同时,通过构建热线与网络协同服务,提供法条和典型案例查询、机构定位、寻求法援等服务。
创新应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共建共治共享。2022年5月,西藏出台《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是省级平安建设专项地方性法规。西藏构建党组织引领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推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信访等模式的协同联动,构建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在拉萨城区,吉崩岗派出所创建的“吉祥调解室”通过“请过来+走过去”双轨模式,将调解触角延伸至居民大院。同时,西藏司法厅创新推出“调解文化周”活动,将《格萨尔王传》中的和谐理念融入调解实践。阿里地区组建“马背调解队”,在虫草采挖季开展巡回调解。这种渗透着“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调解制度,正在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西藏篇章。
培育全民法治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西藏着力构建全方位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夯实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治理的思想基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引领。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出台《西藏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推行“日常学法+年度述法+严格考法”机制,规范学法清单化管理。二是青少年法治素养筑基。全区990所中小学配备1078名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打造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持续打造拉萨市“卓·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编译《青少年盲文普法手册》,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三是农牧民精准滴灌。推行“群众点单—部门接单—普法办督单”模式。比如,阿里地区普兰县巴嘎乡依托牦牛运输旅游服务中心向游客宣传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将普法工作融入旅游服务中。林芝市朗县全面推广“以案释法”法治夜校,切实发挥“法律明白人”(本地人熟、事熟、地熟“三熟”)优势,宣讲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系西藏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委托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分别为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在读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