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西藏和平解放75周年。回望这波澜壮阔的75年,从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进行民主改革、成立自治区,到新时代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是贯穿雪域高原发展的一条生命线。站在这一历史节点,系统梳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从萌芽到提质增效的理论脉络,审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西藏落地生根的壮阔历程,这对于在新起点上推动模范区创建沿着法治轨道行稳致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平等与解放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早期实践,开启西藏历史新纪元。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理论源头,可追溯至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平等、民族解放的核心思想。马克思从阶级分析的视角揭示了民族压迫的根源与解决路径——他在《共产党宣言》中深刻指出:“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列宁则进一步丰富发展了这一理论体系,他在《社会主义革命和民族自决权》中明确指出,民族自决权“只是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彻底表现”,并补充强调“这种要求并不等于分离、分散、成立小国家的要求”,其根本目的恰是在真正平等的基础上促成各民族的接近与融合。
这些闪耀真理光芒的思想,在20世纪中叶的雪域高原转化为改变历史的伟大实践。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彻底驱逐了帝国主义势力,为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理论在西藏的实践打开了历史之门。随后的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占人口95%的百万农奴翻身得解放,第一次获得了人身自由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这不仅是人类废奴史上的壮举,更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原则最为生动、最为深刻的集中体现。
在此基础上,国家在西藏有序开展民族识别工作,依法保障藏族、门巴族、珞巴族以及僜人、夏尔巴人等的合法权益,让西藏各族人民以主人翁姿态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与此同时,中央派出访问团深入雪域高原,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到内地参观学习,逐步打破历史遗留的地理与心理隔阂。和平解放与民主改革所开创的崭新局面,正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在西藏的“逻辑起点”,它奠定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治根基,筑牢了不可动摇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发展与繁荣
共同繁荣理论指引下的西藏建设,民族团结物质基础持续夯实。
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神州大地,马克思主义关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理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核心指引。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国情深度结合,形成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政策体系。从毛泽东同志确立基本政策框架,到邓小平同志将民族工作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再到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离不开”思想、胡锦涛同志提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持续丰富完善,为西藏稳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这一时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不断巩固完善,成为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政治制度。从1980年起,中央先后召开多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西藏量身定制特殊优惠政策,举全国之力对口支援西藏。从43项、62项到117项援藏重点工程,从青藏铁路通车到拉林铁路建成,从“兴边富民”行动到边境小康村建设,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源源不断注入高原的每个角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再局限于宣传教育,而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在修路架桥、发展产业、改善民生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益深入,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动局面。
西藏的发展历程雄辩地证明:共同团结奋斗是共同繁荣发展的前提,共同繁荣发展是共同团结奋斗的物质保障。党的民族理论在高原上的成功实践,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让各族群众在共享发展成果中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铸牢与法治
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西藏篇章,模范区创建迈出坚实步伐。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高度,原创性地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论断,将其确立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西藏视察指导,作出“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为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2020年,西藏率先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将创建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成为全国首个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门立法的省区。这部地方性法规,系统规定了创建工作的目标、机制和保障措施,是西藏各族人民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本地实际相结合的创制性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
更为令人振奋的是,在国家层面,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体系持续健全完善,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创建经验和政策举措正在加速上升为国家法律,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进入依法推进的新阶段。从西藏的地方条例到国家层面的立法推进,这一“地方先行先试、国家集成立法”的进程,深刻反映出西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全国大局中的示范价值和先行意义,也为模范区创建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治支撑。
理论的创新引领实践的飞跃。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指引下,西藏6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6.6万人从高寒偏远地区搬迁至现代化新居,包括门巴族、珞巴族等在内的西藏各族群众历史性告别绝对贫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广普及,各族学生混合编班、共居共学成为常态;组团式援藏医疗和教育人才带来先进理念和技术,嵌入式社区建设让不同民族的群众成为和睦邻居。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不断深化,“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转化为各族群众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
结语
75载岁月峥嵘,75载团结如诗。从和平解放种下民族平等的种子,到新时代绽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繁花,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过的每一步,都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真理的光芒,都印证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优越性。
站在西藏和平解放75周年的新起点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体系的持续健全完善为契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将法治保障与思想引领、物质发展、精神凝聚统一起来,不断增进“五个认同”,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雪域高原开得更加绚烂多彩,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西藏力量。
(作者单位:拉萨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