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西藏工作必须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在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 书写美丽西藏新篇章”的题词贺匾,为拉萨贯彻落实这部法律、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的基础性法律,该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转化为国家意志,为拉萨有形有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深刻领悟立法重大意义,夯实民族团结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民族问题事关祖国统一、边疆巩固与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西藏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领域具有开创性的促进型基本法律,也是三十多年来全国人大立法中首部设置序言的法律,实现了三个“首次”:首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法律;首次从法理层面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出阐释;首次以法律条文明确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这部法律的出台是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
这部法律是贯彻党中央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立法成果,顺应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时代要求,将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的成熟实践经验上升为全民行为规范。它既为凝聚各民族力量、实现共同繁荣提供了制度支撑,也为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筑牢了法治基石,有力推动了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准确把握立法核心要义,读懂法律制度的内在逻辑
法律采用“序言+7章、共65条”体例,包含总则、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七大板块,通篇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
序言以“五个共同”梳理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历程,定义中华民族是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命运共同体,立足历史纵深阐明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的客观史实,是“两个结合”在民族法治领域的重要结晶。
总则立足宪法原则,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等核心概念作出权威界定,重申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十二个必须”的核心要义固化为国家法律意志,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法定原则。
第二至四章分别围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厘清国家、政府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法定责任,明确夯实文化、社会、物质基础的实践路径。
第五章“保障与监督”明晰党委、政府、统战、民委等各方主体职责,推动法律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六章法律责任划定行为红线,做好与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衔接,为法律落地实施提供刚性约束。
整部法律既讲价值引领,又重制度约束,实现价值导向、权利义务、监督问责的有机统一。
聚焦主线落地见效,以良法善治走好新时代拉萨民族工作实践路径
法令重在实施。长期以来,拉萨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走出了一条具有西藏特色、拉萨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路子。八廓古城千年多民族共居共生的历史与现实,正是法律精神在地方的生动样本。我们要对标法律各项规定,把法条要求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治理实践。
第一,抓实学习宣传,推动法治精神入脑入心。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重点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列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大一统理念。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线上线下协同发力,讲好拉萨民族团结故事,大力宣传基层创建典型案例,持续增强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营造人人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参与民族团结事业的社会氛围。
第二,深化文化浸润,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落实法律“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相关规定,常态化开展“五史”和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宣传教育,讲清楚各民族共同缔造、巩固伟大祖国的历史,大力弘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
以八廓古城活化利用为实践样本:大力推进《八廓古城历史文化挖掘整理重点工作的方案》,开展“八廓古城建筑元素谱系”“古建大院·微记录”“八廓古城征集令”等17项具体工作内容。依托古城丰富历史遗存,打造21处民族团结地标,用好唐蕃会盟碑、清政府驻藏大臣衙门旧址、多民族共居的居民大院等实物载体,打造“石榴巷”视觉走廊,植入石榴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通过双语讲解、实地研学,把千年古城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活课堂。充分发挥拉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展馆教育功能,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依托区内研究平台,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挖掘传播拉萨本土的共同性文化符号。
第三,建设互嵌式社会结构,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放大八廓古城“石榴巷”互嵌式社区示范效应,培育更多接地气的基层创建品牌,推动创建工作从示范亮点转向常态长效。八廓古城大院之内,藏、汉、回、纳西等多个民族群众比邻而居,邻里互助、节庆共乐成为日常,生动印证了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实践价值。
健全跨区域、跨行业协作机制,依托文旅资源把民族团结理念融入景区、旅游线路;建设民族团结广场、社区活动中心,打造实体化互嵌空间;完善跨城市协作机制,不断拓展民族团结“朋友圈”,从居住互嵌走向文化互嵌、心理互嵌,促进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彼此接纳、情感共鸣。
第四,聚力共同繁荣,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类问题的“总钥匙”。将法律实施深度融入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各项工作,抢抓“十五五”发展机遇,立足首府城市战略定位,做强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用好对口援藏机制,深化区域经济协作,以经济融合带动社会融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乡村全面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五,提升治理效能,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严格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十进”活动,实施“同心筑梦”工程,以社区网格为基本单元,持续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建强基层民族工作队伍,提升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置民族事务、抵御分裂渗透的能力,以基层善治守护国家安全和拉萨长治久安。
强化系统保障,凝聚贯彻实施法律的磅礴合力
第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保证。要将党的领导贯穿法律实施全过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纳入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巡察和政绩考核,落实“四个特别”干部要求,确保党中央部署落地生根。
第二,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落地举措。结合拉萨实际制定专项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政策前置审核机制,确保所有工作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健全专项督查、跟踪评估机制,及时整改落实中的短板弱项。
第三,健全多元监督,维护法律权威。统筹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对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依法处置,维护法律严肃性。
第四,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各族群众主动投身民族团结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良法已立,善治必臻。新征程上,拉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一体落实,与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深度融合,持续巩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拉萨力量。
(作者单位:拉萨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