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西藏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对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意义重大,必须坚持法治和技术双轮驱动,从四个方面构建网络生态治理新体系。
筑牢法治根基,编织网络治理“防护网”。完备的法律体系是网络治理的基石。面对网络空间多元主体、复杂行为与新兴问题,需加快立法进程,填补法律空白,使网络行为有法可依。一方面,对网络信息传播、平台责任、个人信息保护等关键领域,要细化法律规范,明确权利义务边界,如精准界定网络谣言传播责任,避免模糊地带;另一方面,紧跟网络技术发展步伐,针对人工智能、区块链、元宇宙等新兴技术应用,前瞻性制定法律规则,防范潜在风险,确保法律的及时性与适应性。执法是法治落实的关键环节。在网络空间,执法部门要整合资源、协同作战,打破地域与部门壁垒,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决不姑息;面对网络犯罪新形式、新手段,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配备先进技术装备,增强执法效能,让网络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彰显法律威严。
深挖技术潜能,锻造网络治理“攻坚矛”。技术是推动网络发展的核心动力,也是破解网络治理难题的有力武器。人工智能技术凭借强大的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在网络信息筛选、监测、预警等方面大显身手,精准利用智能算法,可对海量网络信息进行实时分析,精准识别虚假信息、有害内容,自动屏蔽或预警,第一时间阻断不良信息传播。在网络身份认证领域,运用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为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提供新思路,实现用户身份信息安全存储与验证,确保网络身份真实可靠,从源头遏制网络虚假身份注册、网络诈骗等问题。大数据技术为网络生态治理提供海量数据支持,通过对网络用户行为数据、舆情数据等多源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分析,全面洞察网络生态态势,精准把握网民需求与关注点,为政策制定、监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大藏语文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力度,提升舆论应对处理能力。
促进深度融合,激活网络治理“新引擎”。法治与技术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促进、深度融合。一是在网络治理实践中,以法治规范技术应用,明确技术使用边界与责任,防止技术滥用侵犯公民权利。同时,利用技术手段保障法治实施,通过智能执法系统、电子证据保全等技术应用,提高执法司法效率与公正性,让法治在网络空间落地生根。二是网络平台作为网络生态的参与者,应积极响应法治与技术融合号召。一方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审核与管理,建立健全用户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信息与行为;另一方面,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利用先进技术提升平台治理能力,如开发智能内容审核系统,提高审核效率与准确性,为用户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强化协同共治,汇聚网络治理“同心圆”。网络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网民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网络治理政策法规,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强化监管执法;企业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依法依规经营,加强自律管理,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网络治理工作;社会组织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网络文明宣传、网络公益活动等,引导网民树立正确价值观,提高网络素养;网民作为网络空间的主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积极参与网络监督举报,共同维护网络生态环境。
构建法治技术双轨并行的网络生态治理新体系,是顺应发展潮流、解决网络生态难题的现实需要,事关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只有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作用与技术的创新驱动作用,促进二者深度融合,强化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不断提升网络生态治理能力与水平,才能营造清朗和谐的网络生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单位: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