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宗教工作的伟大成就

发布时间:2025-07-21 作者:次仁卓玛 达宝次仁 来源:西藏日报

巍峨珠峰见证历史变迁,滔滔雅江诉说时代新篇。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在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指引下,西藏宗教领域取得伟大成就,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宗教事务管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藏传佛教中国化持续深入推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局面不断巩固发展。

一、固本培元筑根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延续数百年的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影响被彻底肃清,实施了政教分离和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确保西藏的各宗教、各教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宗教习俗和活动依法受到尊重和保护。各族群众无论信教与否,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进入新时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焕发出新的生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宗教和顺与社会和谐相得益彰,为西藏的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西藏拥有藏传佛教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僧尼约4.6万人;清真寺4座,世居穆斯林信众约1.2万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余人。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充分享有宗教活动自由。寺庙僧尼学经、辩经、晋升学位、修行等传统活动正常进行,每年的雪顿节、燃灯节、萨噶达瓦等传统活动有序开展,充分满足了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得到了充分尊重与保护。

寺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以此作为衡量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进入新时代,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寺庙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推进寺庙“九有”工程,实现了水、电、路、信等基础设施的全覆盖,极大改善了寺庙的基础设施条件,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在社会保障方面,政府大力实施利寺惠僧政策,目前,全区在编僧尼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实现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人身意外伤害团体险的全覆盖。此举切实解决了寺庙和僧尼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显著提升了寺庙僧尼的修行和生活条件。这不仅增强了僧尼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也进一步巩固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宗教文化遗产得到有力保护与传承。西藏的宗教文物是中华文明宝库中的璀璨明珠。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持续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对寺庙古建筑、宗教文物及古籍进行了系统性的修缮、数字化保护和科学管理。在寺庙古建筑保护方面,自1972年对大昭寺进行维修以来,陆续投入资金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等古建筑群进行精心修缮,不仅保留了原有的历史风貌,还提升了其作为文化遗产的价值,使古建筑焕发了新的生机与活力。目前,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包括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已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此外,通过发布《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编制文物保护规划等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对古建筑的保护力度。进入新时代,科技助力文物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区通过科技项目实施了壁画数字化、建筑结构监测、建筑精准测绘、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等多项寺庙文物保护工作。在文物数字化保护方面,实施了布达拉宫贝叶经等古籍文献的数字化保护项目、阿里古格王国遗址数字化保护项目,完成了萨迦寺10万页古籍的数字化扫描工作。在古籍修复方面,实施了西藏博物馆馆藏哈利玛长卷、山南拉隆寺清代文书等修复项目。此外,还鼓励和支持宗教界人士参与宗教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让他们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通过一系列举措,全面保障了西藏宗教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二、创新管理促善治:不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制定完善的宗教法规,夯实法治基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障。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开启宗教立法进程,逐步将宗教活动引导至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正确轨道。自治区党委、政府依据国家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西藏宗教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法规,进一步织密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网络。这些法规明确了宗教事务管理的主体、职责、权限和程序,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变更、注销,宗教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备案管理,以及宗教活动的组织、开展等各个环节,全面保障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进入新时代,西藏自治区进一步推动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向纵深发展,通过持续优化法规体系,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宗教活动在法治框架内健康有序运行,进一步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法治保障。

建立健全寺庙管理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寺庙管理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关键所在。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寺庙管理经历了从民主改革之前的神权统治向现代化治理的深刻变革。具体而言,民主改革初期设立了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标志着寺庙管理开始走向民主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相继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法规和管理机制,将宗教事务全面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进入新时代,西藏寺庙管理迎来了质的飞跃,构建起依法管理、民主管理与社会化管理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实现了从传统管理向现代化治理的深度转型。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构建新型宗教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六建”工作,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大力实施“九有”工程,全面推进“一个覆盖”,有力促进了寺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进一步完善,提升了寺庙管理的整体水平。同时,全区各级寺庙管理委员会认真履行管理、教育、服务三大职能,依托依法管理、思想教育、民生改善、安全保障等多种措施,实现了对寺庙的精准化管理。通过长期持续的探索和实践,成功构建了新时代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长效机制,使我区寺庙管理工作体制日益完善。

依法规范活佛转世,引导健康传承。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独特的传承方式,其管理直接关系到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和西藏社会的稳定。《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明确规定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应遵循的原则、必备条件以及申请报批的具体程序。同时,明确要求包括达赖、班禅等大活佛的转世过程必须严格遵循国内寻访、金瓶掣签和中央政府批准的核心原则,以确保活佛转世事宜依法有序进行。自治区党委、政府严格遵循《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坚决抵制达赖集团的非法干预,依法依规推进活佛转世工作。截至2024年,已有93位新转世活佛获得正式批准认定,活佛转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得到有效维护。

三、奋力谱写新篇章:系统深入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

加强思想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根基更加牢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宗教工作,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强调要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提出“五个有利于”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标准,并将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列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新时代西藏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积极落实党中央关于西藏宗教工作的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寺庙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了针对寺庙僧尼的一系列主题教育,夯实了广大僧尼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此外,还通过开展寺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提升了僧尼掌握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这些举措进一步推动了藏传佛教中国化,巩固了宗教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促进教义阐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理念更加突出。在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工作中,西藏自治区积极推动藏传佛教教义阐释工作与时俱进发展,向时代化、现代化迈进。通过建立多元合作机制,深入挖掘藏传佛教教义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实现传统宗教文化与当代社会发展有机融合。一方面,通过制度化的培训体系,增强了宗教界对教义的阐释能力。自2018年以来,自治区不断推进藏传佛教教义阐释人才的培养,每年常态化举办“藏传佛教教义阐释专题培训班”。另一方面,在学术研究方面,形成多方协同的阐释格局。近年来,自治区实施了“藏传佛教教义阐释工程”,组织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等机构,系统开展了藏传佛教经典研究,形成了系列学术成果。举办了众多相关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寺庙与高校之间的学术合作。这些实践推动藏传佛教教义阐释工作更加深入和系统化,促进了藏传佛教教义的现代化转型。

发挥积极作用,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实践路径更加丰富。进入新时代,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注重发挥宗教界人士积极作用,支持他们助力“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增强宗教界人士的国家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公益方面,2025年定日发生地震,众多寺庙迅速行动,踊跃捐款,为受灾群众提供经济援助,帮助他们重建家园。在环境保护方面,随着南北山绿化工程的推进,各大寺庙纷纷响应政府号召,参与植树造林,以实际行动改善生态环境。乃朗寺积极参与堆龙乃朗谷自然保护小区的生态监测工作,近期在寺庙建立了光伏电站和光储充一体化系统,成为西藏首个实现碳中和的寺院。乃朗寺近年来在多个领域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探索了宗教界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有效途径。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宗教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展现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强大生命力。站在历史新起点,我们要继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谱写新时代西藏宗教工作新篇章。

(作者单位:西藏自治区党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