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守护国资安全是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和法定义务。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展开,国有企业法务工作已从单纯的“审合同、打官司”延伸为企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和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法治建设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软任务”,而是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硬支撑”,其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治企则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对拉萨而言,国有企业承担着服务自治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业务覆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保障、特色产业培育等多个领域,其中数字经济企业更处于产业培育、项目建设、合作拓展的活跃期,合同体量大、技术含量高、合规要求新,法务工作的支撑作用愈发凸显。实践中,部分企业对法务工作重视不足,合同签订把关不严、诉讼应对准备不充分、重大决策法律审视缺位等问题时有暴露,由此埋下的隐患和形成的“后遗症”,往往远超一时省下的管理成本。正视法务工作的价值,把法治要求贯穿经营管理全过程,是拉萨国有企业行稳致远的内在要求。
从更深层次看,法务工作不仅是防风险的工具,更是促发展的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提升国有企业依法治企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拉萨国有企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传统业务与新业态并存,经营风险与法律风险交织,越是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越是参与市场竞争与合作,越需要法治保驾护航。
一、法务缺位的显性损失及隐性代价
国有资产因法务缺位而受损,路径并不单一。既有账面上看得见的赔偿、让利,更有合规外衣下不易察觉的隐性流失;越是新兴领域、越是复杂交易,流失的隐蔽性越强,追溯挽回的难度越大。而一旦损失既成事实,往往因时过境迁、证据散佚而难以追偿,最终只能由企业自行承担。
(一)合同条款失准埋下长期隐患
合同是经营行为的法律载体,条款的精度直接关系权益的边界。在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合同的技术属性更强、风险点更隐蔽:软件开发中知识产权归属约定不明,可能使企业付费却无法掌控核心成果,后续升级改造处处受制;系统集成中验收标准表述模糊,易在交付环节陷入被动;云服务、数据合作中对服务等级、数据权属、违约责任约定粗疏,一旦发生争议往往举证不能、索赔无据。即便在传统业务领域,违约责任不对等、管辖约定不利、结算条件模糊、担保范围失控等问题同样普遍存在,危害机理并无二致。用印审批与法务审查脱节、标准合同文本被业务部门私自修改却不备案等现象,也使本应固化的风险防线出现松动。
(二)诉讼准备不足放大败诉风险
诉讼是权益保护的最后防线,也是法务管理水平的集中检验。证据意识薄弱,关键往来以口头或即时通讯确认、变更不留书面签证、电子数据未及时固定,都会导致“有理说不清”;应收账款催收无书面记录,极易使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沦为“自然债务”;财产保全滞后、执行线索掌握不及时,则可能赢了判决却执行落空。外部律师选聘重关系轻专业、重结果轻过程,也会削弱应诉质效。更为关键的是,不少企业案件了结即归档,缺乏复盘机制,同类错误在不同项目反复出现,付出的学费难以转化为管理改进。
(三)法律视角审视缺位加剧决策风险
重大项目投资、对外合作、资产处置等“三重一大”事项,涉及金额大、法律关系复杂,本应经法律视角审慎评估。若尽职调查不充分、合作方资质与权属核查不到位、交易结构未经法律推演,决策合规风险便会直接转化为资产损失风险。投资并购中对标的技术尽调、知识产权权属、历史沿革核查不充分,合资合作中股权架构、退出机制设计不当,都可能埋下长期隐患。数字经济领域的投资还须评估技术路线、数据合规、知识产权等新型风险,法律审视缺位的代价更高,一旦决策失误,损失往往难以逆转。
(四)数据、担保等新兴领域风险与传统风险并存
数据已成为数字经济企业的核心资产,其确权、定价、入表、交易处处依赖法律规则护航;权属约定不清,积累的数据资源可能被合作方合法占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合规审查缺位还可能触及监管红线,甚至引发行政处罚。随着数据资产入表试点推进,数据资源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又带来新的法律合规命题;数据出境、数据共享中的规则适用一旦把握不准,新型业务随时可能踩线。对外担保则属传统风险高发区,未经法务评估的担保一旦触发代偿,损失往往直接、重大,且追偿困难。新兴领域风险与传统风险交织,对法务的覆盖广度和响应速度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法务价值被低估的原因分析
法务工作的价值长期“隐形”、被低估,根源在于认知偏差与机制短板交织。法务投入不直接产生营收,其成效多体现为“没有发生的事”——没有签下的瑕疵合同、没有陷入的诉讼泥潭、没有遭受的行政处罚;在以收入利润论英雄的短期视角下,容易被当作增加流程、拖慢效率的“成本中心”。一份经法务把关的合同规避了多少风险、一次及时的时效提醒挽回了多少债权、一次合规整改避免了多少处罚,缺乏可衡量的指标,法务贡献因此“看不见、算不清”,干好干差在账面上看不出差别。考核机制进一步放大了这一偏差——经营业绩考核重利润、轻风险,风险防控权重偏低,出了法律问题常以“经营纠纷”一笔带过,责任难以压实。在治理结构上,数字经济企业中技术话语相对强势,法律意见有时被当作“走流程”,法务与业务“两张皮”,审查流于形式;加之法务人员配备不足、专业能力跟不上业务发展,防线愈发薄弱。再从资源投入看,部分企业法务经费和人员编制长期偏低,法务部门人少事多、疲于应付,难以深入业务前端开展实质性审查,价值自然难以充分释放。与此同时,法律法规更新加快、监管执法趋严,企业面临的合规要求日益复杂,法务若仍停留在被动应付,差距只会越拉越大。
三、让法务价值可见、责任可究、关口前移
改变法务“边缘化”的局面,关键在制度建设,推动法务工作从“事后救火”转向“事前防火”,从事务性服务转向治理性支撑,构建覆盖决策、经营、监督全链条的法务管理体系。既要解决“重业务轻法务”的认识问题,也要打通法务嵌入经营管理的制度通道。
(一)以量化评估使价值可见
建立法务价值量化评估模型,以“避免损失金额”“挽回损失金额”“合规整改效益”等为核心指标:对审查中否决、修改的重大风险条款逐项登记估值,对诉讼减损、执行回款单独核算,对合规整改避免的处罚风险专项评估。定期形成法务价值评估报告,用数据呈现法务贡献,扭转“法务等于花钱”的偏见,让“防患于未然”的功劳看得见、可比较。
(二)以考核硬约束使责任可究
将合同审查率、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率、案件败诉率、制度合规率、整改到位率等纳入经营业绩考核,作为硬性指标,与薪酬、任免挂钩;对应审未审、违规决策造成国资损失的,倒查责任、严肃追责。同步建立法务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由法务部门向董事会专项报告年度法律风险状况与防控成效,推动法务从“被动服务”转向“主动治理”,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以关口前移使风险可控
推行重大项目法律意见书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未经法务审查不得上会,赋予法务对重大决策的前置把关权,做到“决策先问法”;建立合同签订“法务必经”刚性机制,分级分类设定审查标准,杜绝“先盖章后补审”;法务人员全程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尽职调查和交易结构设计,在交易形成之初即嵌入风险防控条款。把法律风险拦截在决策之前、化解于签约之始,远胜于事后补救。
(四)以专项管理护航新型资产
针对数字经济特点设立数据合规专项机制:数据合作、数据交易前必经法律合规评估,明确数据资产权属安排与使用边界;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法律流程,跟踪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领域监管动态,建立数据合规风险清单;探索数据资产入表的法务配套,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提供规则支撑。确保企业在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探索中不越线、不踩雷。
(五)以数字技术赋能法务升级
数字经济企业理应在法务数字化上先行一步。建设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实现签约、履约、变更、归档全程留痕;引入智能合同审查工具,提升风险条款识别的效率与一致性;整合工商、司法、失信等公开数据,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对交易对手动态画像、实时预警。推动法务数据与财务、审计、内控数据互联互通,构建企业级风险全景图。以数字技术为法务装上“千里眼”“顺风耳”,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控。
(六)以队伍建设夯实法务根基
法务工作的水平,归根到底取决于法务队伍的能力。要配齐配强法务人员,避免一人管数家企业、疲于应付;推动法务人员向“法律+业务”复合型转变,既懂法律也懂经营、懂技术;建立法务人员参与重大经营事项的常态化机制,提升其在业务一线的话语权;完善法务人员的培训、交流和晋升通道,建立法务与业务部门双向交流机制,让法务人员既坐得住案头、也走得进市场;将法治素养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量,培育“人人讲合规、事事依规矩”的法治文化,让法治意识从法务部门延伸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
法务不是“灭火器”,而是国有资产的安全锁;不是经营的“减速带”,而是发展的“护航舰”。投入一分法务成本,可能挽回十分国资损失;筑牢一道法务防线,胜过十场胜诉的官司。守好国资安全线,既是经济责任,更是政治责任。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的新阶段,拉萨国有企业应当把法务工作摆在治理体系的重要位置,让法务人员坐上决策桌、让法律审查嵌入业务流程、让法治真正成为企业行稳致远的核心竞争力,切实守好国有资产的安全底线,为拉萨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作者单位:江苏省第十一批援藏干部、拉萨数字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